2024年五险年审情况说明
日期:2024-03-15 作者: 来源: 浏览量:211
全体教职工: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经学院党委会讨论通过,现即将开展我院2024年在编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五险”年审工作。年审缴费依据为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单位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总额不超过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原则上不降低。
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就2024年在编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五险”年审个人缴费基数作如下说明:
一、执行“总基数不超额、限高限低、个人不减”原则,以个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平时考核绩效+统一津补贴”作为基准值,2023年缴费基数低于基准值的按基准值确定新的缴费基数,2023年缴费基数已高于基准值的维持原缴费基数不变,且个人本年度调高比例最高控制为18%。
二、执行“适当调整、逐步到位”原则,2023年因职称晋升、转正等致岗位工资增加人员,按工资增加额提高个人缴费基数;且个人本年度调高比例最高控制为18%。
三、2023年病休、全脱产进修学习人员、2024年1-3月辞职人员以原缴费基数完成年审。
四、按上述三项原则进行个人缴费基数调整测算后,组织人事部将全院缴费职工缴费基数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5日-3月21日(五个工作日),公示地点为博艺楼10楼,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到组织人事部1005办公室进行咨询和反馈。
五、公示期满无异议,学院按要求提交税务系统审核,教职工2024年保险缴费基数以税务系统最终审核为准,本次调整缴费基数从2024年1月起执行,将于2024年4月后随工资发放到位。
特此说明。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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