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部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事工资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提出学院长远人员结构与用人规划;

二、提出确定或调整各系部处室编制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机构设置的意见,掌握全院机构设置情况。

三、负责人事档案的整理与管理,执行档案的查阅和转递制度。

四、负责制定全院劳资计划,掌握学院工资、津贴、补贴等,负责全院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工作。

五、负责学院各类人员的人事调配手续和有关人员的调配管理。

六、负责检查各部门人员使用情况,负责教职工在职进修提高及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教职工考核,会同有关部门对违纪失职教职工提出处理意见,并按规定程序办理。

八、负责检查教职工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审批办理教职工的请假、休假、销假等事宜。

九、贯彻执行党的方针和政策,搞好干部管理,加强对干部的了解、合理调配和使用,负责办理有关干部任免与聘任手续。

十、完成上级部门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