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部工作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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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分工
曹志超(部长):统筹组织人事部全盘工作。
李学军(副部长):分管职称评审工作、档案工作,负责人员编制管理、干部调配及组织工作、公开招聘审批工作,协助部门负责人完成部门工作。
周丽莎(副科长):分管工资薪酬管理工作、社会保险工作、师资培训工作,负责公文办理、数据报表、重点项目资料收集整理、网站及系统管理工作、招聘工作协调,协助部门负责人完成部门工作。
二、干事分工
李 庆:从事人员工资、绩效核算发放(课时费等奖励性绩效、各类津补贴等)及工资数据上传、考勤管理工作(考勤审批与备案)、费用统计工作,兼任部门考勤员、工会小组长、财务联络人、部门安全员。
徐 倩:从事社保及公积金管理(月缴费、调整异动、医保及生育津贴报销)、合同管理(合同签订及管理)、师资培训及备案工作、年审工作(法人证书及社保、公积金年审)、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档案管理(档案整理、档案借阅与查询),兼任部门科研联络人。
滕 娟:从事组织干部工作(干部培训、干部任免材料、干部考核)、考核管理(年度考核及考核表管理)、档案管理(档案整理、档案借阅与查询)工作,兼任部门档案员、保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