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现对学院2020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资格审查相关工作做以下调整:
1、严格执行湘教发【2018】2号文件《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晋升职称的人员参照教学科研型教师的基本条件,科研论文方面关于高质量论文的表述学院不作具体要求,数量要求不变;
2、原已提交资格审查表的参评人员不再提交资料(个人认为需要补充材料的可以继续提交),原因高质量论文不达标而未能提交资格审查表的人员,可继续申报提交《2020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资格审查表》,并到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认签字盖章;
3、资格审查表原件和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于12月2日下午16点前交至博艺楼1004组织人事处李静,逾期不再接受资格申报。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将于12月3日重新确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并向全院公示。
特此通知。
附件:
1、湘教职改领字【2020】111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湘教发【2018】2号《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3、《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加分细则(试行)》
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