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校的要求,进一步严格国家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工作,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开展违规办理、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身份证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湘组电〔2017〕10 号)、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省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湘组〔2017〕36 号)、湖南省文化厅党组《中共湖南省文化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湘文党〔2017〕33 号)、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关于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湘艺职院〔2017〕62 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全体教职工均要求按照规定进行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及证照集中统一管理。
现省委新一轮巡视在即,对学院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及台帐、证照管理情况列入巡视内容,为避免学院教职工在此项工作出现问题,现请各部门、各党支部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是否有同志(劳动合同制人员参照管理)未按文件要求进行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及证照(包括《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统一管理。如有上述情况,请相关人员在 2022年3月5日前到学院组织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学院将对此项工作严肃责任追究,对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未集中统一管理、未经审批擅自出国(境)、私自延长出国(境)停留时间和擅自更改出国(境)路线、回国(境)后拒不交回因私出国(境)证件或逾期未交且不能说明原因,视情形给予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特此通知。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