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根据上级及学院有关文件,现即将开展我院2022年在编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住房公积金年审工作。学院年审缴费依据为上年度(2021年7月-2022年6月)职工工资总额,单位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总额不超过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原则上不降低。
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2022年在编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住房公积金年审个人缴费基数作如下说明:
一、执行“总额不超、限高限低”原则。原则上全院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总额不超过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和单位公积金缴费预算,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1930元。
二、执行“规范统一、逐步到位”原则。2022年年审依据“个人档案(基本工资)+湖南省属驻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2022年1月省人社厅发布)”作为个人缴费基本基数计算依据。
三、执行“只增不减、达标不调”原则,按“个人2022年6月档案工资(基本工资)+湖南省属驻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之和”作为个人缴费基测算准数,比较个人2022年6月住房公积金实际缴费标准,如2022年6月低于基准值的从2022年7月起按基准值作为新缴费基数,高于基准值的按现缴费基数作为缴费基数。
四、按照“保障民生、发展共享”的原则,按上述1、2、3原则进行调整后,比较个人缴费基数总额、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和年度经费预算,考虑学院绝大多数教职工三年未调整缴费基数,确定全院职工2022年普调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8%。在编不在岗人员(含病事假及脱产进修学习一年以上)按原基数执行,低于最低缴费数按最低缴费数调整。
五、按上述四个原则进行个人缴费基数调整测算后,组织人事处将全院缴费职工缴费基数表予以公示。
特此说明。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