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享等 叁拾捌 位同志(名单附后)2017-2021年度参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已于7月25日经 组织人事处 审核合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7月25日—7月2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的审核结果有意见,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 组织人事处和纪检委(监审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内容具体详细,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 组织人事处88865044 纪检委(监审处)88851186
附件: 2022 年度参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培训合格人员公示名单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2022年 7 月 25日